二維碼

掃一掃加入微信公眾號

Top
網站首頁 新聞 國內 國際 河南 焦作
即時滾動 專題 直播 網視 網談 網評
焦作論壇 汽車 旅遊 經濟 美食
焦作關注 房產 娛樂 體育 市場
 焦作日報 手機報 新聞客戶端
 焦作晚報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經典山陽 小記者 辦公入口
 網上投稿 記 協 訂報服務
  您現在的位置: 焦作網 > 經典山陽 > 人文山陽 > 人文山陽 > 正文

經典山陽

許衡弟子十二“齋長”
更新時間:2015-1-8 8:48:42    來源:焦作網-焦作晚報

    《元史·許衡傳》載:“帝久欲開太學,會衡請罷益力,乃從其請。八年,以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親為擇蒙古弟子俾教之。衡聞命,喜曰:‘此吾事也。國人子大樸未散,視聽專一,若置之善類中涵養數年,將必為國用。’乃請征其弟子王梓、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鬱、姚燉、孫安、劉安中十二人為伴讀。詔驛召之來京師,分處各齋,以為齋長。”

    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設立太學,命許衡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主持國家的最高學府國子監,許衡親自選擇蒙古子弟來太學受教育。許衡高興地對忽必烈說:“辦教育才是我喜愛的事。蒙古子弟雖出身遊牧,但他們質樸的秉性還在,若讓他們和優秀的人才一起學習,他們一定進步很快,將來一定會成為國家的棟梁。”忽必烈欣然同意,於是許衡便把他過去曾經教過的十二個優秀學生招來京城作為伴讀,分別把他們分在十二個齋裏,並命為“齋長”(類似班長或室長),就是讓他們以身作則輔導蒙古子弟認真學習先進的華夏文化。

    這十二個“齋長”在《宋元學案·魯齋學案》一書中均有記載。現筆者根據《魯齋學案》及其他史料簡單介紹十二“齋長”如下。

    一、王梓,又名王遵禮,字安卿。許衡為他的名字曾這樣說:“王氏子,昔嚐從予遊,曾未閱歲,乃遷居燕然,於今蓋八數年矣。頃來複過吾門,狀貌加偉,而其禮節恭謹,無異平昔。予嘉其處心近厚也,思有以教之,因其求更前名,遂為說以命之。”以上史料在《許文正公遺書·雜著》裏也有相同記載:“謹訓其名曰遵禮,字之曰安卿。”原來是許衡把王梓的名字改成了王遵禮。

    二、劉季偉,秦人,號存齋,官任四川憲副(監察史的副手)。

    三、韓思永,大名人,事跡不詳。

    四、耶律有尚,字伯強,東平(元朝時期東平路曾統治半個山東半島)人。受業許魯齋之門,號稱高第弟子。至元八年,召為太學齋長。魯齋歸,以先生為助教,嗣領其學事。自先生既去,而國學事頗廢,廷議為非先生無足以繼魯齋者,遂除國子司業,升國子祭酒。前後五居國學,為師表者數十年,海內宗之,一如魯齋。年八十五卒,諡文正。《元史》有耶律有尚傳記,他是繼許衡之後國子監教育的主要主持者,《元史》對耶律有尚的德行給予了很高的評價。

    五、《元史·呂域傳》載:“呂域字伯充,河內人。廉希憲宣撫京兆,聘許衡教授生徒,域從衡學。衡為國子祭酒,舉域為伴讀,輔成教養,域之功為多。”元憲宗五年(1255年),由廉希憲(時任陝西宣撫使)推薦,許衡為京兆(今陝西西安)教授,呂域跟從許衡學習。許衡任國子監祭酒時,推舉呂域為伴讀。呂域曾任四川行樞密院都事、翰林學士等職。年七十八卒,追封為東平郡公,諡文穆。今博愛縣月山鎮西莊村有呂域後裔及呂域祠堂。

    六、姚燧,字端甫,柳城人(後遷洛陽),樞(姚樞,元大儒)之從子(即侄兒)也。年十三,見許魯齋於蘇門,十八,始受學於長安。魯齋累為國子祭酒,召弟子十二人,先生自太原驛致館下。累官翰林學士。年七十六卒,諡曰文。自號牧庵,著有《牧庵文集》,《元史》有傳。

    七、高凝,字道凝,河內(今沁陽)人。官至翰林侍讀學士。《許文正公遺書·雜著》裏有“高凝字說”一文:“尊君以古自立,又以古道教生,其命生之名,取《易》卦《鼎》象‘凝命’之凝,欲生之以厚自成也,以正自守也,猶鼎之峙焉。”高凝的名字也有可能是許衡給起的。

    八、白棟,字顏隆,太原人。許文正教國子時伴讀也,官至按察副使。

    九、蘇鬱,大名人,事跡不詳。

    十、姚燉,也是姚樞的從子(也就是兄弟的兒子),曾任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司事等職。

    十一、孫安,河內人,事跡不詳。

    十二、劉安中,秦人,事跡不詳。

   □ 許保金

 

文章編輯:wxj 
焦作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焦作網”的所有文字和圖片稿件,版權均屬於焦作日報社和焦作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信息來源:焦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焦作網所刊登的所有內容,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使用或者建立鏡像。獲得合法授權的,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必須為作者署名並注明"來源:焦作網"字樣。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焦作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讚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其版權歸屬原作者或所屬媒體所有,轉載請不要修改任何文字圖片鏈接信息,如果您認為我們轉載了您的文章或資料,損害了您的利益,請聯係我站,我們會即時處理或刪除。





版權聲明 | 焦作日報社簡介 | 焦作網簡介 | 廣告服務 | 網上訂報 | 聯係我們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焦作日報》遺失聲明熱線:(0391)8797096 網友幫忙團熱線:(0391)8797395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391)8797395 舉報郵箱:jzrbcn@163.com 郵編:454002
河南省“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 舉報熱線:0371-65598032 舉報網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 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豫ICP備14012713號
焦公網安備4108000005 豫公網安備41080202000004號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號 報業·國貿大廈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1120180801 電話:(0391)879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