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對16名涉案人員進行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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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7起案件涉及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等典型類型。其中,量刑最高的為開設賭場的崔某、範某等6人。
這次集中宣判拉開了我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大幕。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玉傑說:“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意義十分重大。市中級法院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會議精神,成立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對全市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行了周密部署和全麵動員。在今後的工作中,全市法院將全力淨化全市社會風氣,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據悉,該活動進一步明確了重點打擊對象,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幹分子;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製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操縱破壞選舉、侵蝕基層政權的黑惡勢力;橫行鄉裏、破壞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勢力稱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惡勢力;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在交通、建築、礦產等行業領域非法經營、強攬工程、破壞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旅遊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套路貸”“校園貸”“裸貸肉償”等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出警隊”“討賬隊”的黑惡勢力;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包庇、縱容黑惡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審結涉惡類案件22件58人,在全市範圍內掀起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高潮。
▶鏈接:集中宣判案件通報
開設網絡賭場“遊戲人生”
——崔某、範某等6人鋃鐺入獄
2016年5月,被告人範某等人花費4萬元,成為“金花漁樂”網絡賭博手機遊戲平台(後改名為“洪荒漁樂”)的代理,並雇用被告人張某沙為賭博平台的服務人員。2016年8月,範某、張某沙等人到廣州通過王某購買盜版的“星力遊戲”網絡賭博手機遊戲平台,取名為“遊戲人生”,然後為該賭博平台發展代理、拉攏賭客進行網絡賭博。後被告人崔某、張某濤加入,成為該賭博平台的代理。2016年10月,範某被逮捕後,張某濤與張某沙繼續經營。該團夥先後發展賭客324人,涉案賭資271萬餘元,獲利106萬餘元。其中,2016年10月26日後張某濤負責期間,該賭博平台涉案賭資181萬餘元,獲利78萬元,發展賭客241人。
2016年7月,被告人崔某通過聯係“金花漁樂”網絡賭博手機遊戲平台,與李某、董某結成賭博團夥,發展賭客,進行網絡賭博。該團夥先後發展賭客431人,涉案賭資480萬元,獲利20餘萬元。
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3月10日,被告人崔某夥同範某(已判刑)、盧某等人在武陟縣龍源鎮小徐崗村新洛公路路南一家有“虹興砂鍋”字樣的農戶內設置捕魚機、大話西遊機15台,組織他人利用捕魚機、大話西遊機進行賭博,非法獲利4.01萬元。
對此,山陽區法院依法進行了宣判:崔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範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6萬元;李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其他被告人也被依法判處不等的刑期。
KTV聚眾鬥毆
高速公路飛車打架傷人
——梁某等5人受到法律嚴懲
一、尋釁滋事罪
2017年1月26日1時許,被告人梁某、李某、程某、靳某、孫某、馮某(另案處理)等人在市果園路七星公館主題KTV內酒後無事生非,隨意毆打被害人楊某、胡某,並逼迫2名被害人跪在KTV門口。經鑒定,被害人楊某的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二、故意傷害罪
2015年9月15日1時許,被告人梁某接到許某(已判刑)電話後到示範區寧郭鎮北官莊村口駕車阻攔被害人時某,時某駕車撞開梁某等人的車輛後逃離,梁某同許某追趕至鄭焦晉高速公路上,撞擊時某車輛尾部,致使時某的車在高速公路上旋轉後停下。後梁某在高速公路下追上時某,並將時某撲倒在地,後又坐到時某的腰上,隨後趕到的張某、侯某、王某(以上3人均已被判刑)對時某進行毆打;張某、侯某、王某等人又將時某架到高速公路上再次對時某進行毆打,致使時某多處受傷。經鑒定,被害人時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解放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梁某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程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被告人靳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被告人李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6個月;被告人孫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酒後砸車耍威風
——王某被判刑8個月
2016年5月24日,被告人王某和朋友在沁陽市“金蘋果”KTV唱歌。22時35分許,王某酒後無故將賈某停放在某賓館門口的一輛黑色梅賽德斯奔馳牌越野車砸毀後離開。經沁陽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車被損壞的價值為7198元。2016年5月25日,王某主動到沁陽市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被告人王某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沁陽市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
發生口角 約架鬥毆
——畢某被判刑2年6個月
2015年11月19日22時30分許,段某(已判刑)因和王某某(已判刑)在通話過程中發生口角,段某便打電話糾集多人與王某某約架於博愛縣月山鎮圖王村一飯店附近。被告人畢某接到段某電話後立即趕往段某家,與段某等人駕車到該飯店附近。雙方見麵後,畢某持械夥同段某等人與王某某、喬某(已判刑)發生鬥毆,後畢某等又將喬某的雪佛蘭轎車砸壞。打架過程中,喬某、段某均受了傷。經鑒定,喬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段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經博愛縣價格認證中心認證,雪佛蘭轎車的損壞價值為6054.8元。
被告人畢某犯聚眾鬥毆罪,博愛縣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
酒後發飆持刀砍人
——於某尋釁滋事被判刑2年6個月
2017年6月19日20時許,被告人於某酒後在博愛縣許良鎮大新莊村常某家門口辱罵常某,之後又持切麵刀無故將常某、常某某、靳某三人砍傷。經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常某、常某某、靳某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博愛縣法院認為,於某酒後隨意毆打他人,致使3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依法判處於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
瘋狂報複 砸店毀車
——李某故意損壞財物被判刑1年6個月
2017年8月25日22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博愛縣磨頭鎮原莊村口的KTV內和朋友唱歌時,因故與服務員發生爭執,李某於是從自家預製板廠內駕駛一輛鏟車,將該KTV門口的一對麒麟石雕推翻損毀,並砸壞一輛愛瑪牌電動自行車。經博愛縣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認定,被毀壞的一對石雕麒麟的認定價格為2.2萬元,被毀壞的愛瑪牌電動自行車的認定價格為645元。
2017年10月7日,被告人李某在其父親的陪同下到博愛縣公安局磨頭派出所投案。
博愛縣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KTV內無故毆打他人
——劉某尋釁滋事被判刑2年7個月
2017年9月21日4時許,被告人劉某夥同曹某、丹某、皇某、孫某、常某、郜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在博愛縣許良鎮星凱迪KTV內,無故將前來尋找手機的被害人朱某、程某打傷。經法醫鑒定,朱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程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博愛縣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情節惡劣,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2年7個月。(記者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