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整治工作啟動以來,各地堅決鏟除行業黑惡“毒瘤”,深入開展文化產品、旅遊市場等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持續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秩序。
專項整治中,各地全麵排摸線索,實施精準打擊,一批對娛樂行業經營者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強行抽成的黑惡勢力被依法鏟除。
在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以張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控製當地相關歌舞娛樂場所,並通過收取“保護費”、強行入股、在場所內開設賭場以及壟斷場所內消費品供應等手段,攫取非法經濟利益,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20年10月,經依法審判,一審判處張某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其他犯罪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罰金不等的刑罰。該黑惡犯罪團夥的覆滅,有力打擊和震懾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淨化了文化和旅遊市場環境,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
近年來,非法出版物的經營渠道逐步從線下轉到線上,在專項整治工作中,一批犯罪方式專業化、作案工具現代化、違法經營規模化的非法“出版集團”被依法搗毀。
去年5月12日,由安徽省亳州市掃黃辦牽頭,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公安局執法人員,對位於亳州市經開區的一處倉庫開展聯合執法,現場查獲3500餘冊疑似非法出版物,後經鑒定均為非法出版物。
經查,2018年9月至案發期間,犯罪嫌疑人孔某某等在網店銷售10餘種非法出版物共6萬餘套。經初步統計,累計銷售收入1400餘萬元。
據介紹,該團夥成員在非法出版物編輯、出版、轉運、批售等各環節分工明確,設立“業務洽談處”“編輯部”“銷售處”和倉庫,形成了編、印、發一條龍的地下“出版集團”;
該團夥擁有7家銷售網店,10多名售後服務人員,以及攝影棚等現代辦公設備;該團夥骨幹人員有過網絡銷售、印刷行業經曆,深諳出版物經營運作程序,還經常變換發貨地址及快遞公司、修改非法出版物書名和內容以逃避打擊。
該團夥被依法查處,有力打擊了當地網絡出版物銷售市場違規經營行為,規範了網絡出版物市場經營秩序。
專項整治中,各地還集中力量,針對旅遊市場加強執法檢查,從嚴查處“不合理低價遊”、未經許可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建立常態化“體檢式”暗訪評估機製。
2019年3月,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文化市場執法監督局和長春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陸續接到群眾投訴,吉林省長白山旅行社有限公司拒不返還遊客出境旅遊保證金。經查,該公司已於2015年5月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但截至案發,仍以旅行社或相關聯的公司名義招徠遊客,開展旅行社經營業務。
據悉,該公司實際經營者李某,故意隱瞞已被吊銷經營許可的事實繼續開展非法經營活動,惡意收取並非法占有遊客預交的費用,涉及人員多,數額大,且麵對討要欠款的旅遊者態度惡劣,影響極壞。2019年12月5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決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統計,2018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共出動執法人員3000萬餘人次,檢查經營單位700萬餘家次,辦結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各類案件12.3萬件,責令停業整頓4767家次,吊銷許可證716家,有力規範了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