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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龍:我是被縣裏那些人害的 這件事我做錯了
更新時間:2020-5-18 7:53:47    來源:新華網

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在庭外一度淚流滿麵。 CFP供圖

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在庭外一度淚流滿麵。

  周正龍:堅持虎照是真的,我錯了

  作者: 李鋼

  周老虎詐騙罪一審判刑兩年半他當庭稱拍假虎照是為了應付縣裏的領導:“我都是給縣裏那些人害的”

  周正龍語錄

  談拍假虎照動機:“縣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個領導還專門開車三次到我家,讓我去找華南虎。”

  談虎照事件發展:“後來的事情都是縣裏給安排的。”

  談堅持是真虎照:“這件事我做錯了。”

  文/圖 本報特派記者李鋼(除署名外)

  昨天,在經過了6個多小時的審理之後,陝西省安康市旬陽縣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周正龍涉嫌詐騙、非法持有彈藥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周正龍的上述指控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公訴機關:

  周正龍為騙取獎金兩次造假

  從昨天的庭審中,記者了解到,其實周正龍造假虎照並非隻有一次,在2007年的9月27日,周正龍就曾經帶著自己女兒買的一部傻瓜膠卷相機以及年畫虎,來到自己家附近的山林中,拍攝了一卷假虎照,可是這第一次造假卻由於相機質量不好,膠卷全部衝洗失敗,所以沒有造假成功。

  據公訴機關的指控稱,從2006年以來,陝西省林業廳一直派出華南虎調查隊到鎮坪進行科考調查,周正龍曾擔任調查隊的向導。在擔任向導期間,周正龍聽說了如果能夠拍到華南虎的照片,可以得到重獎的消息。

  此時的周正龍因為給調查隊擔任向導,獲得了林業局給予的1000元獎金。因此,周正龍萌生了要造假虎照以獲得重金的念頭。於是,周正龍通過朋友彭會財從別人家裏弄來了年畫虎,並用自己家裏的傻瓜相機進行了如前述的第一次造假。由於第一次沒有成功,周正龍又已經通知了林業局自己拍到了華南虎的消息,所以在2007年10月3日,周正龍又進行了第二次造假。

  這一次,周正龍從妻子的堂弟謝坤元(時任鎮坪縣經貿局局長)處借來了兩部相機,一部為長城牌膠卷相機,一部為佳能數碼相機。借來相機後,周正龍長途跋涉,來到了距離第一次造假虎照15公裏的鎮坪縣神州灣馬道子林區北坡的一塊平緩坡地上,將年畫虎經過折疊並用膠條粘貼後,拍攝了62張假虎照。

  辯護律師:

  歸咎周正龍一人不公平

  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周正龍則認為自己沒有欺騙鎮坪縣林業局工作人員,也沒有騙取省林業廳的2萬元獎金。“我是做了假,但是我不是詐騙罪,我到了林業局的辦公室,局長覃大鵬看了我的照片15分鍾,也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上報,後來的事情都是縣裏給安排的,縣長都在場。後來到西安,開新聞發布會,這些我事先都不知道。”周正龍說。

  陝西理衡律師事務所的張勇律師稱,周正龍確實是假虎照的始作俑者,但是在他拍完虎照之後,其後的局勢發展都已經不在周正龍的控製之下。虎照沒有經過嚴格審查的過程就公布於眾,在隨後7個月的時間內,在麵對媒體的普遍質疑聲中,相關部門又采取了拒絕回應的態度,這些都說明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周正龍:

  我是被縣裏那些人害的

  周正龍在自辯中則堅稱自己是犯錯誤而不是詐騙罪。對於拍假虎照的動機,周正龍強調是為了應付縣裏的領導。“有一次,和領導們吃飯,領導們就說要我為鎮坪做點貢獻,盡快幫忙找到那個東西(華南虎),後來,縣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個領導還專門開車三次到我家,讓我去找華南虎。”周正龍說。

  在最後陳述中,周正龍仍堅持自己是犯錯誤,願意接受處罰,但希望法庭能夠判他緩刑,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

  一審法庭:

  審理逾5小時當庭宣判

  周正龍一案從昨天上午8時30分起開始進行審理,一直審理至昨天下午2時左右方才審理完畢,中間沒有休過庭。之後,在經過了40分鍾左右的休庭之後,法官向周正龍宣讀了判決書。

  法庭最後判決周正龍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並將2萬元獎金歸還陝西省林業廳。

  周正龍在法庭上神情嚴肅。

  周正龍妻子:是證人所以未進入法庭

  在法庭上,公訴人對周正龍進行了訊問。

  公訴人:華南虎調查隊有沒有對你介紹過華南虎?

  周:專家給看過華南虎的照片。

  公訴人:怎麼想到要拍假虎照?

  周:我自己想的。

  公訴人:拍的過程中,有沒有人幫你?

  周:沒有。

  公訴人:你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周:鎮坪林業局的人多次催我,我一開始想交差,但是上山找找不到真的,就想到要自己拍。

  公訴人:你從別人家裏借年畫的理由是什麼?

  周:沒有說是用來拍照,隻說侄兒得了羊癇風,要治“官煞”(當地的迷信思想),要用虎照來做藥引。

  公訴人:第二次拍照年畫是怎麼放的?

  周:直接放在草地上,旁邊有樹枝、草皮做支撐。

  公訴人:後來你是怎麼去的西安?

  周:謝坤元打電話過來,讓我到安康去,說是上麵有安排,可是後來到了安康,又說要坐火車到西安,在西安見了林業廳的領導。

  公訴人:後來,在麵對媒體質疑時,為什麼還要堅持是真的?

  周:這件事我做錯了。

  公訴人:2萬元獎勵花在哪裏了?

  周:都用在招待記者上麵了,隻剩下了幾百塊。

  昨天的庭審中,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及其子女未能出現在旁聽席上,羅大翠等人隻能和眾多未獲旁聽證入場的記者一樣,在場外等候至庭審的結束。羅大翠告訴記者,她早已經通過律師向法庭提交了旁聽的申請,但是法庭卻並沒有批準,在上午,羅大翠還一度情緒激動,流著淚試圖硬闖法庭,但是被法警阻止。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羅大翠之所以不被允許進入法庭,是因為她和子女都是周正龍案的證人,因此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證人不能旁聽庭審。

  在場外的羅大翠則向記者們表示,周正龍沒有犯罪。羅大翠稱,老周以前見過華南虎,但已經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由於老周曾為國家林業局的科考組做過向導,所以他才想去拍虎,並沒有想到騙取獎金的事情,獎金也是鎮坪縣林業局主動給老周的。

  15時30分許,法院當庭宣判後,老周被警車帶離法院,羅大翠跑到警車旁希望能看到周正龍一眼,但由於車玻璃貼膜,羅大翠最終也沒看到老周。

新聞編輯:石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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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龍:我是被縣裏那些人害的 這件事我做錯了
2020-5-18 7:53:47    來源:新華網

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在庭外一度淚流滿麵。 CFP供圖

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在庭外一度淚流滿麵。

  周正龍:堅持虎照是真的,我錯了

  作者: 李鋼

  周老虎詐騙罪一審判刑兩年半他當庭稱拍假虎照是為了應付縣裏的領導:“我都是給縣裏那些人害的”

  周正龍語錄

  談拍假虎照動機:“縣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個領導還專門開車三次到我家,讓我去找華南虎。”

  談虎照事件發展:“後來的事情都是縣裏給安排的。”

  談堅持是真虎照:“這件事我做錯了。”

  文/圖 本報特派記者李鋼(除署名外)

  昨天,在經過了6個多小時的審理之後,陝西省安康市旬陽縣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周正龍涉嫌詐騙、非法持有彈藥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周正龍的上述指控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公訴機關:

  周正龍為騙取獎金兩次造假

  從昨天的庭審中,記者了解到,其實周正龍造假虎照並非隻有一次,在2007年的9月27日,周正龍就曾經帶著自己女兒買的一部傻瓜膠卷相機以及年畫虎,來到自己家附近的山林中,拍攝了一卷假虎照,可是這第一次造假卻由於相機質量不好,膠卷全部衝洗失敗,所以沒有造假成功。

  據公訴機關的指控稱,從2006年以來,陝西省林業廳一直派出華南虎調查隊到鎮坪進行科考調查,周正龍曾擔任調查隊的向導。在擔任向導期間,周正龍聽說了如果能夠拍到華南虎的照片,可以得到重獎的消息。

  此時的周正龍因為給調查隊擔任向導,獲得了林業局給予的1000元獎金。因此,周正龍萌生了要造假虎照以獲得重金的念頭。於是,周正龍通過朋友彭會財從別人家裏弄來了年畫虎,並用自己家裏的傻瓜相機進行了如前述的第一次造假。由於第一次沒有成功,周正龍又已經通知了林業局自己拍到了華南虎的消息,所以在2007年10月3日,周正龍又進行了第二次造假。

  這一次,周正龍從妻子的堂弟謝坤元(時任鎮坪縣經貿局局長)處借來了兩部相機,一部為長城牌膠卷相機,一部為佳能數碼相機。借來相機後,周正龍長途跋涉,來到了距離第一次造假虎照15公裏的鎮坪縣神州灣馬道子林區北坡的一塊平緩坡地上,將年畫虎經過折疊並用膠條粘貼後,拍攝了62張假虎照。

  辯護律師:

  歸咎周正龍一人不公平

  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周正龍則認為自己沒有欺騙鎮坪縣林業局工作人員,也沒有騙取省林業廳的2萬元獎金。“我是做了假,但是我不是詐騙罪,我到了林業局的辦公室,局長覃大鵬看了我的照片15分鍾,也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上報,後來的事情都是縣裏給安排的,縣長都在場。後來到西安,開新聞發布會,這些我事先都不知道。”周正龍說。

  陝西理衡律師事務所的張勇律師稱,周正龍確實是假虎照的始作俑者,但是在他拍完虎照之後,其後的局勢發展都已經不在周正龍的控製之下。虎照沒有經過嚴格審查的過程就公布於眾,在隨後7個月的時間內,在麵對媒體的普遍質疑聲中,相關部門又采取了拒絕回應的態度,這些都說明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周正龍:

  我是被縣裏那些人害的

  周正龍在自辯中則堅稱自己是犯錯誤而不是詐騙罪。對於拍假虎照的動機,周正龍強調是為了應付縣裏的領導。“有一次,和領導們吃飯,領導們就說要我為鎮坪做點貢獻,盡快幫忙找到那個東西(華南虎),後來,縣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個領導還專門開車三次到我家,讓我去找華南虎。”周正龍說。

  在最後陳述中,周正龍仍堅持自己是犯錯誤,願意接受處罰,但希望法庭能夠判他緩刑,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

  一審法庭:

  審理逾5小時當庭宣判

  周正龍一案從昨天上午8時30分起開始進行審理,一直審理至昨天下午2時左右方才審理完畢,中間沒有休過庭。之後,在經過了40分鍾左右的休庭之後,法官向周正龍宣讀了判決書。

  法庭最後判決周正龍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並將2萬元獎金歸還陝西省林業廳。

  周正龍在法庭上神情嚴肅。

  周正龍妻子:是證人所以未進入法庭

  在法庭上,公訴人對周正龍進行了訊問。

  公訴人:華南虎調查隊有沒有對你介紹過華南虎?

  周:專家給看過華南虎的照片。

  公訴人:怎麼想到要拍假虎照?

  周:我自己想的。

  公訴人:拍的過程中,有沒有人幫你?

  周:沒有。

  公訴人:你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周:鎮坪林業局的人多次催我,我一開始想交差,但是上山找找不到真的,就想到要自己拍。

  公訴人:你從別人家裏借年畫的理由是什麼?

  周:沒有說是用來拍照,隻說侄兒得了羊癇風,要治“官煞”(當地的迷信思想),要用虎照來做藥引。

  公訴人:第二次拍照年畫是怎麼放的?

  周:直接放在草地上,旁邊有樹枝、草皮做支撐。

  公訴人:後來你是怎麼去的西安?

  周:謝坤元打電話過來,讓我到安康去,說是上麵有安排,可是後來到了安康,又說要坐火車到西安,在西安見了林業廳的領導。

  公訴人:後來,在麵對媒體質疑時,為什麼還要堅持是真的?

  周:這件事我做錯了。

  公訴人:2萬元獎勵花在哪裏了?

  周:都用在招待記者上麵了,隻剩下了幾百塊。

  昨天的庭審中,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及其子女未能出現在旁聽席上,羅大翠等人隻能和眾多未獲旁聽證入場的記者一樣,在場外等候至庭審的結束。羅大翠告訴記者,她早已經通過律師向法庭提交了旁聽的申請,但是法庭卻並沒有批準,在上午,羅大翠還一度情緒激動,流著淚試圖硬闖法庭,但是被法警阻止。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羅大翠之所以不被允許進入法庭,是因為她和子女都是周正龍案的證人,因此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證人不能旁聽庭審。

  在場外的羅大翠則向記者們表示,周正龍沒有犯罪。羅大翠稱,老周以前見過華南虎,但已經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由於老周曾為國家林業局的科考組做過向導,所以他才想去拍虎,並沒有想到騙取獎金的事情,獎金也是鎮坪縣林業局主動給老周的。

  15時30分許,法院當庭宣判後,老周被警車帶離法院,羅大翠跑到警車旁希望能看到周正龍一眼,但由於車玻璃貼膜,羅大翠最終也沒看到老周。

新聞編輯:石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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